简谈伊斯兰教与回民(历史故事)
伊斯兰教与回民有密切的关系,但他们又有严格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民族却是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宗教这种意识形态,只不过是信教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的一个方面而已。信仰同一宗教的不只一个民族,一个民族内部也不一定只信仰一种宗教,并且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也可以有先有后,有不问的教派。下面简谈一下伊斯兰教与回民的关系。
一、回族的来源和形成
第一,唐朝请来三千回兵。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二年三月十八日夜三更时分,梦见一缠头追妖进宫来。次日早朝,唐王让大臣们圆梦,大臣们说西域有缠头回,善于骑马射箭,如果降旨请来,能帮助我们安天下。唐王从谏,便派人出使西域,请来三千回兵,帮助平定全国。胜利后,唐王就让这三千回兵留居中国。
第二,通过丝绸之路来中国的。唐朝大帝国在全盛时期,有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到中国经商,留居西安、开封和广州、扬州等地,历经五代至南宋,成为回族的一部分。
第三,元朝的西征胜利后带来的。自从一二一九年成吉思汗开始西征,到一二五八年攻陷巴格达,蒙古兵先后征服了葱岭以西、黑海以东的各民族。随着每次战争的胜利,大批中亚西亚的波斯人,阿拉伯人被迁到东方来。
从民族来源说,这些东来的回回,成为以后形成回回民族的民族成员的基础。他们在东来的过程中,大多数人是不会携带眷属的,当他们在中国各地定居下来,势必和当地的女子结婚,主要是和汉人结婚而延殖下来。因而,回汉具有老的姻缘关系。东来回回和汉族成员通婚以后,构成回回民族的重要来源,而东来的回回是其中主要成分,没有东来回回的这一主要成分,回回民族是根本不会出现的;没有回汉通婚这一重要条件,回回民族也是很难形成的。
回族的形成,历经元、明两代。元朝忽必烈时期把中国人分成四个等级:一蒙古人,二色目人,三汉人(指长江以北),四南人(指长江以南南宋人)。其中回族作为色目人的一种,比汉人还高一等。明太祖朱洪武二十三年下旨“回回商人的往来买卖,如过关进渡上不许阻滞。”并下诏书色目人在中国,许与中国人结婚,这为回汉通婚增加了便利。历经几代,回族便形成了。它的分布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全国各地都有回回。但是,少数地区有的人数也比较多。在比较集中的地区,回回是集中地成为一个村落或集中在村中的一部分,在城内是集中在关厢或一两条街上。这一直是回回民族的一个特点。解放前,回民多数从事小商、小饭和饮食业,边疆地区从事蓄牧业。回民使用汉语、汉文,但在宗教生活和民族内部还保持着一
些波斯语和阿拉伯的词汇。回族吃牛羊肉,忌吃猪、马、驴、骡、和一切凶猛禽兽的肉;忌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之物。
二、伊斯兰教的诞生
伊斯兰教在公元六一0年正式出现于阿拉伯,创始人是穆罕默德。它的产生是阿拉伯的社会经济、政治在思想上的反映。六世纪末到七世纪初,阿拉伯社会的阶级压迫、民族压迫及其它矛盾,造成了当时社会的极端混乱和人民生活的贫困,广大的社会下层群众迫切地要求减轻剥削,禁止高利贷,政治统一和社会的和平与安宁。伊斯兰教的创立与发展,就是这种需求在思想领域上的强烈表现。
伊斯兰教在产生之初,反对无限制的高利贷剥削,
主张帮助奴隶自赎,施舍天课(注)救济穷人等,这些是符合人民大众思想要求的。当时,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高举“真主唯一”、“和平与安宁”等旗帜,成了联合阿拉伯各部落的一个最合适的思想工具。随着阿拉伯大帝国的统一,阿拉伯大帝国的建立,我国史书称其为“大食”,伊斯兰教,也逐渐由初期的被统治者信仰的宗教,发展为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宗教,被称为国教。
三、伊斯兰教与回民的关系
伊斯兰教创立后不久,就传入了我国,是由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带进来的。历史学者以唐永徽二年(六五一年)阿拉伯使者的来华,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标志。以后,有不少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商人到广州、扬州等地进行商业活动,并在一定时期内在这些地方居住。
宋朝时,阿拉伯人来华贸易者极盛。永久性的宗教建筑--清真寺已经见于记栽,著名的广州怀圣寺、泉州清真寺都是南宋时建立的。这时,还经营了穆斯林的公墓地。
元朝时,蒙古人利用色目人信仰伊斯兰教为他们服务,清真寺的建筑是不受限制的。当时,清真寺不仅是宗教活动的场所,而且一开始就与回族人民的某些生活发生了密切关系。
明朝对回回一般是采取怀柔政策,回族的宗教活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位于西安大学习巷礼拜寺洪武二十五年、(一三八二年)于谕旨碑说:“如有寺院倒塌,许重修,不许阻滞。”这是因为在朱元璋领导农民起义时回民常遇春、胡大海曾帮助他打天下。而后,在明永乐年间,回民航海家郑和曾七次下西洋,联络了西亚和非洲等三十多个国家和中国通商友好。
由此看来,元代是回族形成的初期,明代是盛期,伊斯兰教就成了这个形成中的民族的信仰。因此,在回族的形成和伊斯兰教传入的过程中,二者之间发生了较为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由于回族基本上都信仰伊斯兰教,这样,他们在思想意识上就有了一定的联系,特别是他们绝大部分都被迫东迁的遭遇及到中国后受到某些相同的政治待遇的情况,因而比较容易产生一些相同感情,促使了民族共同心理状态的形成。
第二、伊斯兰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回族的风俗习惯。宗教规定与民族习惯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在长期生活中一些宗教规定,如婚丧嫁娶饮食等,慢慢地变成了民族风俗习惯并被一致地遵守着。
第三、元朝以后,伊斯兰教成了回族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因此它对回族社会政治、经济等发展不能不发生有力地反影响。历史正是这样发展的。回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不少方面都披上了一层宗教的外衣,甚至本身是宗教制度,又是政治制度。
总之,回族和伊斯兰教有密切的联系,也有严格的区别。在回民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教在形成民族的经济和政治基础上,成为形成共同心理的一个条件。在民族发展的过程中,因伊斯兰教师大多数回民的共同信仰,在继续团结民族内部上起了一定的作用。
2020/6/13 16:21:08 通过网页